河南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
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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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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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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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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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
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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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考课程名称
| 课程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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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缓考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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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一
专
业
学
院
意
见
| 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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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二
专
业
学
院
意
见
| 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: 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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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
务
处
意
见
| 负责人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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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1.学生因事一般不允许缓考,因病缓考须附校医院或其它正规医院开据的证明。
2.学生缓考第一专业或第二专业开设的课程,须经相应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,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缓考。
3.本申请表一式两份,一份交开课单位(缓考公共课程的学生将该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学院),一份教务处备案。
河南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.doc